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13811432784
简介:婚姻家事部负责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律师、杂志《方圆律政》特邀嘉宾、《家和律师说家事》主编、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金牌财富规划师、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天赋密码•情感危机化解》、《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公益讲座创始人等。

 

  • 姚平律师

    • 帮助过 1695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北京-北京城区-朝阳区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姚平

    2024-11-18 09:32:27

    立即咨询
    如何化解婚姻危机?心态对了,婚姻就顺了!第92期《情感危机化解》讲座带你挖掘情绪背后的真实需求,教你“好好说话”轻松化解情感危机!
  • 姚平

    2022-11-28 19:26:14

    立即咨询
    【好好爱自己,从学会与自我和解开始】内心平和的人,能更好地欣赏人生沿途的景色。不在冲动时做决定,不与无关紧要的人和事纠缠,不将他人评价当作人生标尺……人生海海,只有找到与自我相处的方式,才能与世界温柔相处。自我和解的9个方法↓从现在起,做一道独特的风景,绽放属于自己的光芒。
  • 姚平

    2022-12-03 16:12:28

    立即咨询
    🚩《民法典》继承编第1125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姚平

    2024-04-07 17:20:27

    立即咨询
    历经3次开庭,最终调解离婚,女方婚前房产,价值评估后帮助男方获得194万元房屋补偿款。心平气和的分开,是给予彼此最后的温柔。
  • 姚平

    2022-09-07 12:56:13

    立即咨询
    🚩“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法定离婚事由? 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姚平

    2022-11-28 19:21:14

    立即咨询
    房屋折价款分期支付,如果任意一期不履行,有权就全部房屋折价款申请强制履行
  • 姚平

    2022-12-07 21:57:30

    立即咨询
    双方协商无法达成分期支付,法院判决很难解决未下房本的夫妻共同房产,但可以在律师的参与下圆满调解
  • 姚平

    2024-02-06 11:36:39

    立即咨询
    离婚 离婚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勇气面对未来。离婚并不是结束,而是一种新开始的机会。北京市元甲律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 姚平

    2022-11-28 20:41:15

    立即咨询
    🚩创业和婚姻都分为两个阶段 无论是创业还是婚姻,都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0到1,这个1就是自己,这是一个找到自己的过程。 第二个阶段是从1到N,这个N就是别人,这是一个寻找合伙人或者另一半的过程。 大部分时候我们都是在找别人,却始终没有找到自己。 世界上最长的路,就是寻找自己的路。 我们总是对别人充满期待,却总是忽略了自己的成长。 如果不能找到自己,就很难找到对的人。 找到自己,搞定自己;找到别人,搞定别人。你就成功了。
  • 姚平

    2022-12-11 20:02:54

    立即咨询
    帮助委托人和平离婚并获得北京房产,为了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双方协商我方享有最大限度孩子探望权!人生海海,山高路远,愿彼此珍重!如果你遇到难题,我们一直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 姚平

    2022-11-21 14:45:24

    立即咨询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姚平

    2023-05-17 21:25:31

    立即咨询
    无性婚姻大家支持吗?这样的情况是不是感情破裂的原因呢?法院会不会一次性判决离婚呢?案例来了,答案是肯定的,无需半年后再次起诉。
  • 姚平

    2022-12-08 17:07:31

    立即咨询
    生活不听你的励志,也没时间让你下决心。 每个行业都有赚钱跟不赚钱的人,区别在于自己付出多少。每天如果都没有行动,就只能等来一场空。 与其去抱怨,不如静下来走心的尽力一回!
  • 姚平

    2024-11-10 20:16:36

    立即咨询
    房山开庭感悟: 半路夫妻,四个问题要谈透,否则难幸福 二婚夫妻一般来说,各自都有过婚姻,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可能带着前一段婚姻的影响和经验进入新的婚姻,因此在二婚夫妻婚前最好要把以下四个问题谈透: 1、处理好与前任关系 与前任的关系处理需要保持尊重和分寸,避免让前任成为新关系的干扰。 2、孩子的问题 如果双方或一方有孩子,需要考虑如何平衡新家庭与孩子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处理与前任配偶的关系。讨论是否希望再要孩子,以及这将如何影响现有的家庭结构,考虑如何平衡对所有孩子的关注和资源。 3、财务问题 双方可能都有自己的财产和经济状况,讨论并达成共识关于财务问题,包括财产、债务、储蓄和支出,考虑是否需要婚前协议来保护各自的财产。 4、法律问题 确保所有与前一段婚姻相关的法律事宜都已妥善处理,包括离婚手续和抚养权、赡养费、财产分割等。 二婚夫妻相处不易,需要双方相互理解、尊重和支持,才能更好的面对可能出现的挑战。
  • 姚平

    2024-05-29 08:40:08

    立即咨询
    委托人名下有存款理财保险等近百万,经过律师介入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只需要向对方支付不到18万元,为客户争取到了最大利益。
  • 姚平

    2025-01-08 14:50:32

    立即咨询
    新年之际,当事人终于走出了痛苦的婚姻,为当事人争取到55%房产份额、京牌车辆、折价款,还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金!在当事人情绪低落的多个夜晚,我们常常帮助、总是安慰,办案不仅要关注案件本身,更要解开当事人心结,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开启新的一年!
  • 姚平

    2024-07-12 15:20:53

    立即咨询
    律师日常|调查取证,是为了更好的还原案件事实,更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姚平

    2024-09-23 18:47:20

    立即咨询
    夫妻一方对自己名下账户内明显超出正常生活消费的大额资金转出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账户内资金为他人所有,可以认定为隐藏、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 姚平

    2022-11-21 19:13:48

    立即咨询
    🚩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能够对转移财产的一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吗? 对于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罚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离婚时,存款、股票、现金等不动产是最容易被转移的,为了防止离婚时对方转移财产,可以在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
  • 姚平

    2024-11-10 11:30:36

    立即咨询
    因为遗产分割兄弟反目成仇,实在令人惋惜 调解不仅能解决继承纠纷,更能保住兄弟情义